关于蒸汽发生器适用法规的说明
尊敬的用户:
您好!关于蒸汽发生器的使用是否需办理锅炉使用登记证、是否需年检、操作人员是否需持证上岗等问题,我公司作出以下说明:
根据《TSG G0001-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总则1.3规定,以下设备不适用于该规程:
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小于30L的蒸汽锅炉;
额定出水压力小于0.1MPa或额定热功率小于0.1MW的热水锅炉。
关于D级锅炉(1.4.4条款)
蒸汽锅炉:P≤0.8MPa,且30L≤V≤50L;
汽水两用锅炉:P≤0.04MPa,且蒸发量D≤0.5t/h。
D级锅炉的使用规定(13.6条款)
汽水两用锅炉需办理使用登记,其他锅炉无需办理使用登记。
对于正常水容积30L≤V≤50L的D级蒸汽锅炉,无需办理使用登记、无需操作人员持证上岗、亦无需定期检验。
结论
本公司生产的蒸汽发生器严格按照《TSG G0001-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生产,符合国家法规要求。根据规定:
✅ 设计正常水容积<30L的蒸汽发生器不属于锅炉范畴,无需办理使用登记、无需持证上岗、无需定期检验。
蒸汽发生器简介与特点
我公司生产的蒸汽发生器采用无锅筒、模块化、多管组合式设计,具备以下显著优势: